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 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展示江西省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健
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
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展示江西省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09-2010学年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全日制注册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专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参加过学校、全市或全省技能竞赛,并获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全校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品学兼优;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参加过学校、全市或全省技能竞赛;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名额:各班一名
(二)评选程序
1、师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并组织班级任课教师讨论。
2、学校推荐。经民主评议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学校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3、政教部门审核。各班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政教部门审核。
4、学校审定批准。政教处整理材料、审定名单,报学校领导批准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安排
评选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思想工作和具体安排,指定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坚持标准,规范操作
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标准,注重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评出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和德才兼备、品学兼优、锐意创新、工作积极、群众拥护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以大量的经常性工作为基础,在评选活动中要仔细收集各个方面的资料,认真总结学生成长、成人、成材的经验。
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评选办法,进行规范的操作。要发动师生广泛参与,采用学生、教师、学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推荐。
(三)认真填表,按时上报
各班级要按照分配推荐名额数进行推荐,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于 5月21日前将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二、三,填写的事迹要求真实可靠,文字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一式二份,送政教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一致)。
表格见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三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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