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 景德镇第二高级职业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10日

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根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学校收入分配办法,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接受教师的监督。

(三)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效” 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四)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实施范围

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四、组织机构

为稳健实施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学校特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  韩旭光

副组长:李贵生、王冬生、熊武建、杨  文、朱宗镇、万芸郦

  员:罗娇生、李爱民、操  斌、吴燕斌、刘文革、方  玉、陈火龙、陈其旺、石乾彪、吴景生、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燕斌任办公室主任。

五、绩效考核内容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40%(暂按16000元基数计算为640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出勤率、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等因素,由学校确定具体分配方式,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属于任何教师个人。

3、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考勤奖、工作量奖、教育教学业绩奖、年度考核奖。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计算,一年计十个月,年终一次性发放。

()考勤奖

考勤奖用于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按月计(一年按十个月计),满勤每人每月200元发放,对于请假、旷工(课)、旷会等缺勤情况,参照学校一届三次教代会《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教职工管理条例》执行,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旷工每天(节课)扣50元;教工大会、教研活动缺席每次扣30元(如病、事假则按规定处理),直至扣完为止。

() 教学岗位工作量奖

1、课量奖:8/节;

2、代课金:20/节;

3、早读:5/节;

4、班主任津贴:30人以上180/月,30人以下150/月;

5、女满52岁、男满57岁教师每周25节课按满工作量计算,每月发给200元工作量奖。

() 行政岗位工作量奖

经学校对行政岗位定编定岗后,行政岗位工作量奖按如下执行。

1、校级领导副职折合工作量11节;

2、中层干部正职折合工作量10节,中层干部副职折合工作量7节,主持分片校区部门工作的中层副职折合工作量8节;

3、行政人员设一级岗位和二级岗位,一级岗位折合工作量10节,二级岗位折合工作量6节;

4、女满52岁、男满57岁行政人员按满工作量计算,每月发给200元工作量奖;

5、兼课行政人员,按8/节累加核算。

(四)教育教学业绩奖:主要包括高考奖励、技能竞赛奖、教育教学业务奖、招生奖、安全奖。

1、高考、中考奖:在高考中考取本科院校,奖励300/生,(班主任奖励100元,其他任课教师共奖励200元);中考考取重点高中,奖励300/生,(班主任奖励100元,其他任课教师共奖励200元)。

2、技能竞赛奖:学生参加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团体或个人一等奖,每人次奖励指导老师团队300元,获二等奖,每人次奖励指导老师团队200元,获三等奖,每人次奖励指导老师团队100元。旅游班学生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通过者每人奖励指导老师团队200元。

3、教教育教学业务奖:

计算方法

          金额

级别

 

 

业务竞赛

课题结题

 

 

国家级

一等奖

400

200

400

二等奖

300

150

三等奖

200

100

 

一等奖

300

150

300

二等奖

200

100

三等奖

100

50

 

一等奖

200

100

200

二等奖

100

50

三等奖

60

30

 

一等奖

100

50

100

二等奖

60

30

 

一等奖

60

30

60

二等奖

40

20

以上奖项必须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并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每类奖取最高奖项进行奖励。

4为加强学校招生工作,设置招生奖,中专(高中)招生每人奖励100元,初中招生每人奖励50元。

5、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设立安全奖,每人每学期100元,出现了安全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扣除安全奖,全校教职工也要相应扣除。

6、为稳定学校生源,设立巩生奖,中专一、二年级的巩生率为85%90%,当年巩生率达到要求的,超出部分每名学生奖励班主任50元,任课老师奖励10元(特殊情况学生离校,经学校批准不计入流生)。中专三年级班主任工作按学校中心工作发放津贴。本班学生服从学校安排全部参加实习的奖励班主任100元。

7、教师参与学校各项中心工作,学校按20/天发给工作津贴,年终统一结算。

(五)年终考核奖

每年年底发放完各种奖励、津贴后,如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有结余,结余部分按在职在岗人数平均发放年终考核奖。考核优秀人员上浮20%,优秀比率控制在12%之内,不合格人员无考核奖。

二、关于各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原则

1、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带薪假期的教职工假期内可享受奖励性绩工资;

2、病假人员,病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各项按实际上课时间按标准足额发放;

3、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支教、培训或外借人员比照同等条件人员执行;

4、因竞聘落岗而待岗的教师,按时上班可得考勤奖,(上级部门有具体意见遵照上级部门意见实施)

5、受处理或处分的教师,取消部分或全部考核奖,因处分落岗的取消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

6、按规定离岗退养人员,纳入退休人员管理,福利待遇与退休人员一样;

7、教职工退休,从到龄次月起,停发绩效工资,按退休人员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8、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1)、一学期累计旷工达半月以上者;2)、病假6个月及以上长休人员;3)、个人请长假脱产学习的职工;4)在编不在岗人员;5)、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

本方案经教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日起执行。

 

                               景德镇第二高级职业中学

                                     20116


人支持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首页 - 本站留言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RSS订阅
Copyright © 2009-2012 JdzJdg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0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