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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章程(试行)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15日

育管理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在校长和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德育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四)实训处:是学校学生实践训练管理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生在校实习、实践工作。
(五)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生产实习管理、学生就业教育和岗位推荐等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组织招生、学生生产实习安排、管理、用人信息收集、职业介绍、校企合作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六)总务处:是学校总务和后勤基建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后勤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财产管理、基建,为师生提供后勤保障等。
(七)保卫科:是学校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八)科研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研究、培训计划等工作。
(九)教务处:是学校初中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初中部日常教学、初中生德育等工作。
(十)纪检组: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组织执行机构,在党支部和上级纪检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纪律检查工作。
(十一)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的群众组织,在校长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
(十二)团委:是中国共青团在学校的基层组织,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领导下,具体负责青年教职工、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团组织的建设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决定与教职工关系密切的生活福利等重要事项;
(三)审议通过事业发展、规划等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并由校长颁布执行;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
学校工会是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
第十五条 学校教育工作实行校、班级两级管理制度。班级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并协调其他教育教学事务。学校教学工作实行校、教研组两级负责制度。各教研组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教研及教学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全面推进和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学为主体,讲练结合,因材施教,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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