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质量年督查通知
景教党[2010]25号
关于对全市教育系统“提升质量年”活动
进行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
根据局党委《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提升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景教党[2010]3号)文件要求,局“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今年10月8日—11日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全市教育系统“提升质量年”活动开展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督查。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全市教育系统“提升质量年”活动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把此次督查工作与“创先争优”、“创业服务年”活动和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此次督查工作,使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把工作重心引导到提高“五率”上来,努力提高我市教育行政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中共景德镇市教育局委员会
主题词:提升质量年 督查工作 通知
抄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中共景德镇市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60份)
全市教育系统“提升质量年”活动
督查方案
根据局党委《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提升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景教党[2010]3号)文件要求,局“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
一、 督查时间
二、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学校。
三、督查内容
此次督查严格按照景教党[2010]3号文件提出“双十”提升要求和考核评分标准中的前三项考评内容进行督查。
四、督查方式
1、督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会议记录、实施方案等文件资料,赴学校实地考察,召集教师、学生和家长座谈等方式进行。
2、督查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督查组召集组员对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或各校督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集体研究,按照评分标准分别打分(见附表一),平均分数作为督查的最终得分。
3、此次督查的考评总分为70分,其它30分在年终考评时由局党委“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各校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五、督查要求
(一)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按照 “提升质量年”活动“双十”提升的要求和标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督查组完成督查的各项任务。
(二)各督查组成员要在局党委“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客观公正、认真扎实地做好此次督查工作,使督查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附表一:“提升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分标准
附表二:督查对象、抽调人员及分组表
附表一:
“提升质量年”活动考核评分标准(70分)
序号 |
项目 |
检查方式 |
评分办法 |
得分 |
一 |
“提升质量年” 活动组织 实施情况 (30分) |
听取汇报,查阅办公会议记录、文件等有关资料, 实地检查 |
(1)成立了 “提升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的,得5分;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的得分5分。(2)召开了 “提升质量年”活动动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的得10分。(3)制定并通过简报、部门网站、电子屏幕等各种形式公布“提升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得5分。(4)开展了学习讨论,召开了交流会、研讨会、座谈会、专题会、专家讲座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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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开展相关主题活动(20分) |
查阅有关资料,抽查相关人员 |
1、制定了活动方案得5分。2、开展了相关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果的得10分。3、对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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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调查研究(20分) |
查阅有关资料 |
1、制定调研报告5分。2、征集了意见的得5分。3、撰写了质量报告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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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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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组员: 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二:
督查对象、抽调人员及分组表
组别 |
带队 领导 |
抽调人员 |
督查对象 |
第一组 |
汪小仙 |
余金林 刘园生 方 超 |
乐平市教育局、一中、五中、群星学校、十七中、二十六中、实验小学、教研所 |
第二组 |
吴子仁 |
赵东汉 程小琳 方 婷 |
浮梁县教育局、二中、一专、一中分校、昌河中学、商校、铁路幼儿园、校建办 |
第三组 |
缪晓波 |
戴秋生 胡弋妮 王 斌 |
昌江区教育局、三中、七中、十五中、十九中、二十六小、特教学校、勤办 |
第四组 |
周金寿 |
胡永华 曹丽清 向 明 |
珠山区教育局、四中、十六中、机电学校、二十一中、工会、昌河小学、电教馆、招考办 |
人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