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1年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经校支委会研究,学校2011年绩效工资发放做如下决定:
2011年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将以【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景德镇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1】40号】为主要依据,并参照 《景德镇第二高级职业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一、60%部分按照景府办字【2011】40号执行,即高级教师每月840元,中级教师每月775元,初级教师每月730元,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参照相关标准执行。新增的2000元绩效工资的60%计1200元按人均发放。以上每月发放的60%部分,含170、100等工资内已有内容。
二、40%部分以人均18000元为基数计算,即7200元,扣除2011年班主任津贴、中心工作加班津贴、代课津贴等必须纳入绩效工资范围内计算的支出,人均约6200元,学校考虑实际情况,将人均提高到7200元。
1、根据教代会决定,2011年40%分上下半年执行,上半年参照2010年发放办法,人均为3600元在职人员划分为A、B、C、D、E、F六个档次,A档3800元、B档3700元、C档3600元、D档3500元、E档3400元、F档 0元。档次划分标准为:教学人员1—3节课为C档、4—6节课为B档、7节课以上为A档;行政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每个部门给予一个A档、两个B档指标,人数较多的部门增加1—2个B档指标。女满52、男满57岁待岗、病假人员为D档,待岗、长期病假人员为E档(按照要求到校签到的待岗人员发出勤奖100元)。停薪留职人员为F档,不享受绩效工资。特殊照顾人员按C档发放,外借人员按C档发放,中层正职按A档发放,副校级领导另发放150元工作量奖,行政兼课人员按实际工作量划分档次。
2、2011年40%下半年按照《景德镇第二高级职业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发放。
3、退休人员按照景府办字【2011】40号文规定发放18000元的75%,即高级教师每月1120元,中级教师每月1030元,初级教师每月975元。2011年退休人员,按在职人员执行。
景德镇第二高级职业中学
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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