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第二高级职业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景德镇第二高级职业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景德镇市人事局《景德镇市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景人字【2009】8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岗对象
专技七级任职五年以上,有资格进专技六级,任职十年以上有资格进专技五级;专技十级任职三年以上,有资格进专技九级,任职六年以上有资格进专技八级;专技十二级任职三年以上有资格进专技十一级。
二、基本原则
符合晋级条件人员根据任现职时间排序,任职时间长者晋级,如任职时间相同者,采取以下评分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评分
任职时间相同人员将按照教龄、工作量、学历、招生、班主任、工作业绩六项内容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分值高者晋级。
1、教龄:每年1分,累积计算。
2、工作量:根据本人近5年(一、二级教师为4年)的工作量情况,计算方法参照学校专业技术聘任条例, 5年(4年)累积计算。
1)专职教师:以课程表为准,语、数、英、专业课每节课按1.6分计;理、化、政、生、音、体、美等学科每节按1.5分计,以上均封顶为16分。
2)行政人员:行政人员按学校全体上课教师每学年平均周课节乘以1.5分计;行政人员兼课者每节按0.5分计算,封顶为16分。
3)行政管理人员:书记、校长:18分;校级副职:16分;中层正职:15分;中层副职:14分;以上兼课者每节课按0.5分计,封顶为16分。
考核工作量分=5年(4年)工作量累计分×0.4
3、学历:研究生:4分;在职研究生:3.5分;大学本科:3分;大学专科:2分;中专以下:1分。
4、招生:5年(4年)来每年招到学生的1分、超额完成招生任务的2分,累计计算。招生任务为:普通教师1名、中层以上干部5名、招办人员 5名。
5、班主任:5年(4年)来担任班主任的,连续担任班主任三年的,每年1分,以后每年按1.1、1.2计算。
6、工作业绩:取本人任现职以来所获得的最高一项荣誉计分。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
省 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分
市 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局 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校 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分
7、以上奖项须为学校推荐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颁发,论文类奖项计分校级不变,局级(含局级)以上按上述等级减半计分。
8、总考核分=教龄分+工作量分+业绩分+学历分+招生分+班主任分。
四、相关说明
1、如没有获得高一等级岗位聘任的人员可参加较低一等级的岗位竞聘,仍按上述基本原则和评分办法竞聘。
2、符合条件的当年退休人员可优先晋级。
3、外借人员工作量按学校平均工作量计算(外借须经教育局人事科和双方学校三方认定)。
4、教师产假假期内工作量按本人任职期内(除产假当年)平均课量计算。
5、下海人员不计算相应任职时间、教龄、工作量,长期病假人员出具病假期间的医院诊疗书、收据、药单等凭证可计算相应任职时间、教龄,否则只计算教龄不计算任职时间。
五、本办法经教代会通过,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施行。
景德镇第二高级职业中学
二○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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